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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家私企将迁出抚仙湖一级保护区

时间:2019-05-21

原标题:16家私企将迁出抚仙湖一级保护区

为加强抚仙湖的保护和管理,改善生态环境,澄江县决定迁出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16家私营企业和个体单位。5月14日,位于海口镇塘子村的云南省华宁县鑫晨食品有限公司开始拆除,预计5月30日完成包括垃圾清运等全部拆除工作。

据悉,依据《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已经建设的与抚仙湖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应当限期迁出”之规定,结合抚仙湖保护“四退三还”工作推进实际,澄江县决定对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16家私营企业和个体单位限期迁出,包括云南红塔卷烟胶厂、云南澄江志成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区(原香料厂)、澄江县湖岸加油站、江川明星鱼洞餐饮旅游有限公司、澄江县金色海岸度假有限公司、万海旅游服务公司、抚仙湖万海游乐中心、抚仙湖国际老年康体养生度假中心展示中心(樱花谷)、云南国信旅游置业有限公司、明星大山海景生态园、云南省华宁县鑫晨食品有限公司等。(通讯员马智李瑞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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