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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城乡用地标准将施行五级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时间:2017-04-18

云南网讯(记者 黎鸿凯)4月17日,记者从云南省2017年城乡规划工作暨规划改革培训研讨会上获悉:云南省编制城乡用地分类地方标准将施行五级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据介绍,该标准结合了“多规合一”,实践制定了城乡用地分类与国土用地分类衔接技术标准,调整了城乡用地、城市建设用地、乡镇建设用地、村庄建设用地分类体系,将乡镇用地分类和村庄用地分类做了统一;按照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配置要求,对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绿地和广场用地等部分进行了调整和细化,对应“区域、次区域、片区、邻里、街区”五级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同时,面对当前城乡规划编制与管理中信息化的程度不高的问题,云南借鉴国土部门对基本农田管理的思路和信息化建设经验,制定了用地分类数据库标准,方便信息查询、用地管理和全省用地档案衔接。同时规划管理部门可以基于标准制图数据库实现各类用地、各级公共服务设施数量、服务半径等的信息化查询、统计及报表生成。

据悉,2016年,我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2010年的34.7%预计上升到44.33%,已经形成1个大城市、1个中等城市、21个小城市(15个县级市)、98个县城、16个区构成的城镇体系格局。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云南省城乡规划局局长杨渝表示,至 2016 年底,全省城市、县总体规划实现全覆盖,基本完成乡镇总体规划全覆盖,全省 129 个县(市、区)总计约 14 万个村寨的乡村规划完成全覆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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