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普洱市强化资金保障助力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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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章立制:对扶贫资金进行跟踪监管,为全市脱贫攻坚和2个深度贫困县的脱贫项目建设经费投入提供了制度保障。
明确标准:对扶贫资金不按时段划拨的县(区)开展问题整改约谈,下功夫提高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和资金使用绩效。
严格执纪: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监管机制,对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从严处理,决不手软。
针对深度贫困村基础条件、资源条件较差,建设项目点多线长面广和县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等实际,我市建立健全制度,强化资金保障,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建章立制,实施项目建设经费划拨规范。先后出台《普洱市财政扶贫资金监管“一把手”负责制》《普洱市行业扶贫资金指导实施意见》两个文件,从明确工作目标、强化监管力量、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三个方面对扶贫资金进行跟踪监管,为全市脱贫攻坚和2个深度贫困县的脱贫项目建设经费投入提供了制度保障。
明确标准,着力提升扶贫资金使用成效。为确保贫困县和深度贫困县脱贫项目建设资金真正用到刀刃上,向各县(区)及行业部门编制下发了《普洱市扶贫资金管理政策文件汇编》,为精准使用扶贫资金提供政策依据。同时,采取扶贫资金支出进度通报制度和约谈机制,及时解决扶贫资金结存较大、支出进度缓慢等难题;对扶贫资金不按时段划拨的县(区)开展问题整改约谈,不让有限的扶贫资金闲置在账上,下功夫提高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和资金使用绩效。
严格执纪,及时查处扶贫资金违纪违规行为。全面落实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制度,进一步完善分工明确、权责匹配、运行规范、管理到位的扶贫资金监管机制,对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从严处理,决不手软。
抓好协调,用好用活金融扶贫资金。健全完善与国开行金融扶贫的沟通协调工作机制,配合做好金融贷款业务指导,帮助基层及时破解项目建设资金使用难题,推进金融资金使用高效。(市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