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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时间:2019-05-26

原标题:我州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充分发挥巡察、派驻专责作用,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30件,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9件40人,办结24件24人,处理党员干部2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人、解除聘用劳动合同3人、移送检察机关起诉6人,正在办理15件16人。

在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工作中,把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列为巡察工作的重点内容。重点巡察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情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情况。各县(市)重点巡察摸排基层党员干部沦为“村霸”或为“村霸”充当保护伞、村干部勾结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强行霸占集体利益、向扶贫领域伸黑手、以及基层党员干部利用手中权力破坏经营秩序,欺行霸市、强揽工程、强买强卖等问题线索。

各地整合办案资源,派发任务压实责任。砚山县实行“捆绑式”办案机制,科学整合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乡(镇)纪委力量,对重点复杂疑难案件进行集中突破,保证人员合理搭配,切实提高办案效率。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处置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加大督办催办力度。干部监督管理部门切实加大对案件承办部门和办案人员的监督检查,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西畴县出台《扫黑除恶线索处置派单履责办法》,向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省州驻西单位主要领导派发任务清单,确保扫黑除恶问题线索从严、从实、从快处置。

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认真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执纪职责,充分发挥“探头”作用,收集、排查、研判、汇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针对部门存在的对“黑、恶、乱”政策界线把握不准、问题线索摸排滞后的情况,要求部门对有问题线索反映的,安排专人再次进行摸排,对收集的问题线索要再次进行集中分析研判,准确把握政策界线,确保摸排工作准确强化线索排查、倒查力度,对留置案件和党政纪处分案件进行大起底、大排查,筛选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州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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