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屏边首例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公开开庭
屏边县首例由监察委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职务犯罪案件,于日前在县人民法院第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今年1月11日,屏边县监察委员会对屏边供电局职工王润姚贪污罪一案立案调查,并于1月12日对王润姚采取留置措施。案件查办过程中,县监察委严格报批程序,先后使用谈话、询问、讯问、调取、勘验、扣押和鉴定等多项调查措施,全面收集固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罪的证据。案件审理室提前介入,并商请检察院派员参与,共同对证据标准、事实认定、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及移送起诉等严格把关。调查组、案件审理室和检察机关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大大提升了办案效率,实现了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的无缝对接。该案从批准立案到移送检察机关起诉仅用了17天。
“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适应改革新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思维,改善知识结构,提高执纪执法能力。”县纪委县监委主要负责人介绍,监察委成立前,纪检监察机关的调查结果不能作为证据直接用于司法审判,问题线索移交后,检察机关必须重新立案侦查、重新取证、重新制作笔录。现在,监察委被赋予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调查权,并与纪委合署办公,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可以同时启动、同步进行,调查结果可作为证据运用于司法审判,纪法衔接更顺畅更有效。
审理当天,屏边县纪检监察系统、各部门、部分乡镇及社区等60余名领导干部旁听了该案,通过对身边职务犯罪案件的审理,使庄严的法庭成为廉政讲堂和法治课堂,充分显现了对于职务犯罪的警示教育功能,达到“庭审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通讯员马艳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