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州自然资源部门七项措施助力稳增长22条措施落地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月13日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稳增长22条措施的实施意见》,采取七项措施充分发挥自然资源的基础保障作用,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服务能力和水平,保持全州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为稳增长提供坚强的自然资源支撑。
全力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切实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四个一百”“五网建设”“易地扶贫搬迁”“三张牌”和特色小镇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对于工程建设施工或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按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对于急需开工的国家级重点项目单体性工程,在通过用地预审和立项审批后,可申请办理先行用地。
进一步优化建设用地审批流程。严格执行好“一书一会一函”和用地审批预警制度,强化一次性告知机制,进一步优化建设用地审批流程,简化用地报批程序,优化用地报批材料,减少用地审批时限;开通重大建设项目快速审批“绿色通道”,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建立重点项目用地报批进度台账,全程跟踪服务重点项目用地报批,力保重点项目依法及时用地。
强化土地要素支撑。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优先支持省级、州级重点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重点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及城镇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向重点特色小镇建设倾斜支持;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鼓励通过闲置工业用地依法转让、合作开发等方式盘活利用。
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积极引导、鼓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实际,灵活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用地,降低企业土地取得成本;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无线通信基站、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社区养老、医疗、体育、文化服务设施、电影院(影厅)、旅游厕所等布点分散、单体规模小、对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有密切依附关系的产业配套设施,允许在供应其他建设项目用地时,将其建设要求纳入供地条件;推行点面结合差别供地,对易地扶贫搬迁、新农村建设、生态(农业)旅游、休闲度假等自然地形、耕地保护、项目业态等客观原因确需点状布局、统一开发的,可将建设地块组合供地。
深入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攻坚行动。预计年内完成5167.54亩批而未供土地、1267.1亩闲置土地处置面积,其中,批而未供土地6月底前要完成处置3514.89亩。继续采取挂牌督办、月度任务考核、重点督导、销号管理、约谈问责、激励奖惩等有力措施,加强督办落实。
拓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空间。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扎实深入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切实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划定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区三线”,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城镇格局,明确城镇发展定位及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分解落实要求,合理统筹配置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干净家园,营建宜居环境,打造特色风貌;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和现代化水平,强化规划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刚性管控、用途管制作用。预计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州、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
强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抓紧不动产登记在“一部手机办事通”上线前期调研,力争尽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缩短办理时限,2020年底前将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5个工作日和2个工作日。(通讯员 安顺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