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州构建“1+N”政治生态治理制度体系
“严格执行‘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日常考核办法、容错纠错办法……”针对德宏州人大常委会原主任余麻约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反映出山头、圈子、攀附和不正常政商关系等问题,今年以来,州委紧扣清理政治生态污染底泥行动,打出了一套组合拳,推动构建“1+N”政治生态治理制度体系,坚决把被践踏的纪律规矩严立起来,把被误导的思想认识和价值理念扭转过来,把被带坏的党风政风修复过来。
以问题为导向,坚持破立并举、以上率下、综合治理、严管厚爱的原则,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制定出台了《中共德宏州委关于全面修复和重构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推动德宏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若干意见》《德宏州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德宏州州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核办法(试行)》《德宏州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德宏州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制度,形成“1+N”政治生态治理制度体系,着力构建“纯”“净”干部关系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从源头上净化从政环境。
“八小时之外”,要求全州领导干部在各种社交场合、公共场合中均要严守“十禁止”政治纪律规矩、“十自律”廉洁自律规矩、“十谨慎”品德作风规矩和“十提倡”遵循社会公序良俗规矩的40条规矩。禁止拉帮结派搞“小圈子”“拜码头”“搭天线”,编织“关系网”,或搞官商勾结“傍大款”,不得在公共场所或群众面前耍特权、逞威风,谨慎从事古玩字画、珠宝玉石、名贵花木及其他艺术品、奢侈品收藏和交易,提倡倡导高尚的生活情趣,积极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考察识别干部,功夫要下在平时,并注意重要关头、关键时刻。”我州把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功夫下在平时,全方位、多渠道、近距离了解干部,对领导班子日常运转和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综合性“把脉”,对领导干部德才表现进行经常性“体检”。同时,对近年来选任的干部进行一次组织清理,甄别处理一批、调整退出一批、教育引导一批,清除干部任用违纪“污染底泥”,推动构建“纯”“净”的干部关系。
我州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警醒违纪者。对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因政策界限不明确、政策调整造成工作出现偏差或失误等10种情形的,可以申请容错,按照申请、核实、认定、反馈、归档等程序进行;对存在过错或失误的单位、个人予以容错的同时,对其工作偏差、失误或无意过失进行纠错,避免一容了之、知错不改、放任错误;对主观上具有故意违反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等7种情形的,不予容错。同时,完善澄清保护机制,对所反映问题失实或受到错告、诬告的单位和个人,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消除负面影响。对查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或必要的组织处理,并点名通报曝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通讯员 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