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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 大理州全面推行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

时间:2019-05-30

原标题:今后,小型汽车驾驶证将实现全国“一证通考”,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6月1日起,我州全面推行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

5月27日,记者从大理州公安交警支队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新举措新闻通气会上获悉,6月1日起,我州将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全面推行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

继2018年推出2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后,公安部继续推出10项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其中包括驾驶考试、车辆登记检验等车辆抵押登记、临牌发放等

5类业务“异地通办”

——推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台居民可以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

——小型汽车驾驶证分科目考试异地可办。申请人报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居住地变更到外地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可申领。对在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对跨省(区)异地申领的,在办理现所在省任一地居住证后,也可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车辆转籍异地可办。将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城市由15个扩大到120个,车辆在试点城市间转籍的,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申请,不需再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档案、查验车辆。

——摩托车检验“全国通检”。申请人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直接检验摩托车,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同时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

5项服务“便捷快办”

——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简材料,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并积极推进抵押信息联网核查。简环节,推行银行等金融机构代办机动车抵押登记,提供贷款、抵押、办登记一站式服务。

——使用原车号牌新增“两个便捷”。号牌号码可互换,同一车主名下的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互换一次号牌号码,满足民众和单位需求。保留原号延时限,原机动车注销、迁出或者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实行机动车销售企业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推进在机动车销售企业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发放临时行驶车号牌,方便群众购车、领取临牌后即可上路行驶。

——车购税信息实行“联网核查”。全面推行与税务部门信息联网,实现车购税信息网上传递、网上核查,民众办理机动车登记无需提交纸质完税证明。

——推行12123交管语音服务热线。深化“互联网+交管服务”,推广应用12123语音服务平台,启用全国统一交管服务电话号码“12123”,为群众提供交通管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业务预约/受理、互联网平台用户信息注册/变更等服务功能。

据了解,目前12123交管语音服务热线由上级部门正在平台创建中,预计将于今年年底全面推行。下一步工作中,我州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进一步细化工作部署,完善配套制度,升级信息系统,并加强对改革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深入开展评估问效,确保10项便民利民新措施落实到位。 (记者 李灿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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