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普洱市政府召开第23次常务会议
5月31日,市长刘勇主持召开第四届普洱市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暨第十三届省人民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我市初步贯彻意见;传达学习近期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等会议精神,听取思茅河疑似黑臭水体有关情况汇报,研究《普洱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普洱市落实营商环境提升十大行动工作方案(送审稿)》等事项。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暨第十三届省人民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推动发展和反腐倡廉两手抓、两促进。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抓好“放管服”改革、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管、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加强资金安全监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会议强调,要贯彻落实近期省政府召开的常务会议精神,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标准做好贫困退出工作,巩固脱贫成果,确保脱贫成效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抗旱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尽最大努力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会议要求,切实加强思茅河水污染防治,科学推进污染源排查,评估方案,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加强农业面源污染、企业排污、生活污水整治,加快河道环境综合整治,落实生态基流保障,抓实“清河行动”和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涉水违法行为,逐步提升水质,切实消除城市黑臭水体。
会议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营商环境提升的部署要求,破除不合理门槛和限制,持续提升审批服务质量,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聚焦企业关切,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组织领导,着力打造稳定、公开、便利、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记者 王福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