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楚雄州确保新颁布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落到实处
国家新颁布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办法》落到实处,5月31日,州老旧汽车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学习和宣传会议。
据悉,新颁布的《办法》消除了报废机动车零部件再制造的法律障碍,规定拆解的报废机动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等“五大总成”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备再制造能力的企业予以循环利用。此外,《办法》也明确,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同时,要求回收企业如实记录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等主要部件的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并上传至回收信息系统,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会议宣传解读了新颁布的《办法》。与会部门、企业结合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就如何加强监管、抓好落实作交流发言。
会议要求,全州有关部门、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对新颁布《办法》的学习宣传,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同合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实施有效监管,引导行业高质量绿色发展。(记者马银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