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芒市中、高考期间将加强噪音防治
一年一度的中、高考将至,5月28日,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芒市公安局、芒市教育体育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2019年芒市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优良的学习、考试、生活环境。
《通知》指出,2019年6月1日至8日和2019年6月20日至7月2日,芒市暂停办理夜间建筑施工备案手续,城区所有产生噪声污染的个人、企业和建筑施工单位,中午12:30至14:30,晚20:00至次日早7:30,禁止产生一切超标噪声。
《通知》要求,高考(2019年6月7日至8日)和中考(2019年6月28日至7月2日)考试期间,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按国家环境噪声标准0类标准值严格控制,一切产生超标噪声的单位和个人,全天24小时应当停止生产和经营;各餐饮及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必须正常使用噪声防治设施,边界噪声不得超过国家的规定标准,必须在凌晨2:00前结束营业活动;禁止使用音响、乐器进行露天娱乐、室内娱乐、集会或从事其他活动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生复习、休息;禁止在城区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分贝噪声的方式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禁止夜间在居民集中区域和教学区附近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装饰装修、货物装卸等活动;禁止各铁艺加工、玉石加工、木材加工等各类加工点在学校、居民区附近使用切割机或其他产生高噪声的器械进行作业;禁止机动车非法改装或拆除排气消声管、使用声响装置等产生高噪声的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强调,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要高度重视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落实环境噪声管理。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对于违反《通知》的情况,广大市民群众可拨打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投诉举报电话:12369,芒市公安局投诉举报电话:110。(全媒体记者 段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