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普洱市开展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分支机构)将进行一年一度的结息对账工作,对全市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规定的利率计结利息。
每年度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结息日,中心将对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进行结息。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规定的利率结息,并自结息日起自动转存,利息收入全部计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内。
为保障结息工作顺利开展,结息期间(7月1日至7月3日)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暂停办理部分业务,贷款业务正常受理。结息工作完成后,各缴存单位需按中心通知到所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领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对账单及利息清单,并及时将对账单及结息清单发放给职工本人知晓。中心将及时在门户网站、微信平台进行通知,缴存职工可通过查询平台查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结息情况。(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