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市执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
近日,临沧市下发《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沧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对全市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标准、参保单位行业基准费率进行明确。
自今年5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执行在原基准费率基础上阶段性下调我市工伤保险基准费率20%,具体调整为:0至8类行业基准费率分别由0.2%、0.2%、0.4%、0.7%、0.9%、1.1%、1.3%、1.6%、1.9%调整为0.16%、0.16%、0.32%、0.56%、0.72%、0.88%、1.04%、1.28%、1.52%。工程建设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费率由1.5%调整为1.2%。
据测算,我市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后,预计能为参保单位减负920余万元,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通讯员周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