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畴县构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文化高地
西畴县文化和旅游局以维护民族团结为基石,以共同进步和发展为目标,以“四举措”为抓手,凝聚人心,筑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文化高地,促进民族文化发展。
营造创建氛围,增强凝聚力。西畴县文化和旅游局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召开会议,安排布置,鼓励干部职工学先进、树典型。并以此为契机,把工作融入到维护稳定、增进团结、促进发展、创造和谐的大局上来。通过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组织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理论学习,“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五个维护”专题学习,加强干部职工民族团结意识,营造创建氛围,增强干部职工团结向上的凝集力。
展现非遗魅力,增强民族自信。西畴县文化和旅游局一直致力于挖掘保护传承民族民间优秀文化,始终把推进民族文化繁荣作为主要内容,切实保护和挖掘民族文化资源,“女子太阳山祭祀”和“彝族葫芦笙舞”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渔鼓说唱”、“么所壮族传统文化保护区”被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紧紧围绕壮族“三月三”、苗族“花山节”、瑶族“地王节”等民族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传统文艺活动,丰富了各民族的精神文化需求,推动各民族文化共同繁荣发展。
带动全民参与,维护民族团结。西畴县文化和旅游局多方筹措,走村入寨,积极开展多元化群众文化活动及送书、送春联、送戏等文化惠民活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民族民间传统体育活动感染民众,带动全民,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一家亲”氛围。年均累计开展文化进社区、进学校、进村寨等活动50余场次,同时发挥全县业余文艺队作用,因地制宜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有力地维护了民族团结。
扩大受众范围,促进民族进步。西畴县文化和旅游局借助“三区”人才和送戏下乡惠民平台,积极作为开展文艺演出活动,突出创建工作的群众性、实践性和时代性,辅导农村(社区)业余文艺队、文化爱好者举办好民族文化活动,不断壮大队伍实力;创作、编排一批民族团结文艺作品并分别到9个乡(镇)以及10个少数民族村寨巡回演出,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充分展示各民族文化、营造民族团结一家亲的和谐氛围。这些文化活动的开展,为弘扬民族文化、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社会和谐等发挥了积极作用。(县创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