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被交警拖走
云南网讯(记者 赵岗)市区内租了一辆共享单车,违章逆行后趁机溜走,罚款由共享单车公司埋单。对此,共享单车公司称“冤枉”,警察称没罚错。这个单究竟该埋?
市民:租车违章后溜走
市民刘某的违规处罚单
据昆明永安行共享单车工作人员介绍,4月19日上午10时左右,用户刘某租了一辆永安行的自行车,在北京路与沣源路交叉路口处逆行,被值勤交警当场扣车。当永安行工作人员赶到现场时,租车的刘某已经离开,交警开出50元罚单要求永安行公司缴款后才能领走自行车。
共享单车公司:罚单应由用户交
该工作人员对云南网记者说:“这个罚单应该由用户缴纳嘛,因为是他违反了交通规则。但协商无果,共享单车被交警拖走。”
“别人买了一把刀伤人了,责任不应该由卖刀的人承担吧!”永安行工作人员表示很“冤枉”。
交警:罚单开的没问题
记者致电昆明交警六大队求证此事,民警以不能接受采访为由拒绝。
昆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警察表示,根据现行交通法规,这个罚单开得没有任何问题,针对的就是违规人,共享单车公司作为第三方如果要代替违规人领走自行车,就应该履行违规人的义务。
律师:罚款应针对行为人本身现场处理
那么究竟孰是孰非?昊赢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曦认为,如果实在找不到违规人,共享单车公司可以先缴纳罚款领走自行车,随后通过自己的平台追索违章使用者的责任。
对于此事,昆明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名跨则认为,这个交通处罚不具可执行性,罚款应针对违规行为人本身作现场处理,而不是针对财产。交警不能按平时处理违章事故那样扣车,应该核实违章人信息,当场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如果都像这样处罚共享单车违章事故,那共享单车公司没有一家能开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