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首批认罪认罚案件实现“三集中”办理
陇川县人民检察院近日成功实现首批认罪认罚案件“集中具结、集中起诉、集中审理”的“三集中”办理,为化解社会矛盾,节约司法成本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全面完善制度,四机关形成合力。积极完善办案机制,牵头公、检、法、司四机关座谈会签,对各部门工作职责、相互协作达成共识。
保障合法权益,探索精准量刑。在审查起诉阶段,提审犯罪嫌疑人时,不仅告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法律后果,还着重询问是否自愿认罪认罚,同时在值班律师在场签署具结书时再次向犯罪嫌疑人确认其自愿性,充分保证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对近年来判刑的案件进行研判,加强与法院沟通协商,明确量刑依据和标准。将调查评估前置,在审查起诉阶段对拟判缓刑和管制的案件,及时向县司法局社区矫正部门发出调查评估函,让犯罪嫌疑人签署具结书时知晓明确的量刑意见,确保认罪认罚制度的实效。
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融入具体办案中,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提高办案效率,对首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8起案件进行了值班律师集中见证具结、集中批量起诉,同时根据案件情况分别适用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并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进行了集中出庭支持公诉并当庭宣判,极大节省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通讯员 尹青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