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朱海)上半年,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省部署要求,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抓实四项环保督查整改,将各项任务目标层层分解到各县市和重点企业,稳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记者 朱海 摄
以生态创建为牵引,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加快。元阳哈尼梯田遗产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全面实施,开远、泸西、河口3个县市省级生态文明创建持续推动,金平、绿春、红河、弥勒4个县市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启动。
中央环保督查等“四项整改”工作有效推进。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39项,完成31项;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18项,完成11项;省级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37项,完成23项;省委对异龙湖保护治理机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13项。
滇南中心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治攻坚战打响。印发《红河州滇南中心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治攻坚战作战方案》,稳步实施“三线一单”编制、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下发《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函》7份、巡查通报8份、问题整改通知2份。
“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力度加大。3月1日至20日,共组织检查建水县企业(经营点、场所)130户(点),移交违法线索15起;4月9日至26日,组织对个旧市重点乡镇工业集中区进行全面清理排查,现场核查企业或点位218处,移交违法线索23起。
以“两污”为重点的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深入开展。投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8630万元的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持续推进,2018年争取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3000万元落实。
环境监管执法不断加强。红河州生态环境监察支队共出动460余人次对20家重点排污企业、25家一般排污企业、35家特殊排污企业进行随机抽查现场监察,制作现场监察记录98份,并对其他40余家未列入随机抽查的企业进行巡查。全州处罚环境违法案件114件,罚款金额共计1006.390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