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甫晓丽的检察故事
甫晓丽工作照。
甫晓丽:“我很渺小,但我的祖国很强大,说实话,离开祖国、离开检察院,我可能什么都不是。”
1994年,甫晓丽大学毕业,她被分配到云南省瑞丽市检察院批捕科工作。从小就喜欢军装、警服的她,刚进检察院不久,就能身穿黄绿色制服、头戴大檐帽、肩戴红肩章,感觉很帅气。
瑞丽地处边境,与缅甸接壤,在大学里甫晓丽主修的是缅甸语,自己又是一名傣族,精通本民族语言,于是她接手了翻译工作。四年的工作让她学到了很多知识,办案、翻译、装订卷宗等,甫晓丽告诉记者:“初进检察院时,同事们都很关心我,我从门外汉到能独立完成工作,都要感谢他们。”
1996年,在瑞丽市组织的“山地行动”中,甫晓丽被州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她觉得自己所学知识不够、专业性不强,于是报考了检察资格证法学专业学习,结业后,又报考了昆明理工大学专升本法学专业函授。之后,因工作需要甫晓丽被调到公诉科工作,公诉科工作更加繁杂,在她担任内勤期间,除了装订卷宗外,几乎所有的外籍案均由她一人审查报送,有时一个早上要提审七至八个外籍嫌疑人,年底的卷宗堆成山,她也毫无怨言,因为她热爱这个工作。
之后,她被调到监所科工作,在监所科需要直接接触嫌疑人、犯人,在一线找他们谈话,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甫晓丽说:“工作中必须时刻绷紧认真这根弦!”
司法警察大队成立时,甫晓丽被任命为大队长,从此,反贪、反渎成了她的主要工作职责,一桩桩、一件件办得漂亮的案件背后都有她忙碌、努力的身影,在这些成绩的背后有过欢笑、有过泪水,加班、熬夜成了她的工作常态。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反贪、反渎转隶,司法警察工作职责发生了转变,甫晓丽说:“工作25年来,有时也会失落、迷茫,不过,我会很快调整好心态,顺应改革,不忘初心,努力工作,争做一名优秀的检察人!”(全媒体记者 杨腾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