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富宁县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交通行为,富宁县公安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决定自2019年9月11日起将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富宁县辖区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位置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重点抓拍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驾乘机动车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机动车时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吸烟等妨碍安全行车行为、驾乘摩托车时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和道路交通参与者有其他为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等行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违法的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手机短信、邮寄通知等方式告知车主,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携带相关证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事实无异议的,可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任意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当事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事实有异议的,或者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应当到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实施交通技术监控执法,其重要意义在于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创造和谐的交通环境,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平安出行。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及交通参与者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富宁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