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州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
自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
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州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内容,督促19名州级领导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形成“头雁效应”;协同州脱贫攻坚指挥部每季度向各县(市)和州级行业扶贫部门派出任务清单,以单明责,限期落实;强化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巡视巡察、专项检查、专题调研等结果运用,加强县(市)抓落实工作机制、执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五级书记抓扶贫、履行监管责任和帮扶责任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纠正脱贫攻坚统筹不力、责任不清、抓而不实、工作滞后等问题。2018年以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失职失责283人,监督责任失职失责21人。
牵头对文山、丘北、广南3个县(市)开展为期1个月的脱贫攻坚实地调研,共发现12个方面70个具体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建议155条,促成州委对3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集中约谈,对履职不力的6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组织调整。对州住建局、教育体育局等部门履行扶贫资金管理主体责任情况开展“蹲点式”调研,向12个州级行业扶贫部门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整改落实。主动强化专项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教育扶贫、健康扶贫、补齐安居房建设短板等专项检查,累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516个,给予提醒谈话、约谈48人,问责处理19人,党纪政务处分5人。州、县两级纪委监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大力开展廉洁扶贫专项行动,对19个乡镇落实扶贫政策、扶贫项目、扶贫资金、扶贫任务等情况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37个,给予批评教育、提醒谈话74人,问责处理19人,党纪政务处分15人。
持续推进“三项制度”,把脱贫攻坚政策、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等作为必公开内容,在定期公开的同时向乡镇纪委报备。乡镇纪委开展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全面筛查、督促整改。自推行“三项制度”以来,发现及督促整改问题4609个,共给予批评教育、提醒谈话、约谈308人,问责处理68人,党纪政务处分23人。将部分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村(社区)列为试点,采取巡乡带村、专项巡村、直接巡村等方式,探索实践巡察向村延伸,着力解决群众诉求和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截至目前,全州8县(市)共对280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累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543个,移交问题线索34件,立案5件。
担当作为,惩处通报双向发力。2018年以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889件,给予批评教育1485人,问责处理466人(次),问责单位23个,党纪政务处分172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71批(次)、493个问题、883人。其中查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140件,给予问责处理205人,党纪政务处分36人。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45件46人,查结28件2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组织处理4人、移送检察机关起诉9人。(州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