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推进村民“自治宝典”成风化人——德宏州政协开展规范村规民约专题协商纪实
“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村规民约是我国村民自治的重要方式,是全面调整乡村社会关系、维护乡村生活秩序、促进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自治宝典’。”州政协副主席管国照说,“如何使这个‘自治宝典’在村寨重点整治、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工作中的作用最大化,是州政协把规范村规民约列为今年协商议政重点工作的原因之一。”
近年来,德宏州开展了规范修订村规民约专题协商工作。为做好此次协商工作,2018年至2019年,州政协多次组织文化艺术界、社会科学界的委员,州民政局、州文化馆、德宏师专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专家学者组成调研组,深入全州5个县(市)的15个乡镇、街道,16个村委会、居委会,22个村、社区进行实地走访。
委员们一路走、一路看、一路听,详细了解当地村规民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形成了调研考察初步成果。
委员们发现,现有的村规民约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不少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村规民约罚款条目多;大部分村寨的村规民约订立时间早,条款相对简单,村规民约质量不高,不能真正解决本村现阶段存在的具体问题;少数村寨的村规民约相对执行力较弱。
针对存在的问题,委员们建议,针对吸毒和艾滋病人员反弹趋势,通过修改禁毒防艾内容,增加对吸毒贩毒人员的违约处理性内容;针对农村婚丧嫁娶请客成风、不堪重负的问题,明确规定开展移风易俗的具体内容;针对农村垃圾、污水治理难的问题,补充完善村寨治污、村容整治、生态保护的内容;针对涉外婚姻的情况,加强涉外婚姻管理内容;建议增加注重家风建设、重视教育等方面的内容。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对村规民约制定工作的指导;要选派能人、强人,担任村民小组组长等职务,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头作用,实现村民自治。
协商会上,政协委员、调研组成员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发表了意见和建议,相关单位负责人也分别阐述了此项工作开展的情况和诉求。
“本次专题协商会质量高、效果好,大家所提的措施针对性、可操作性强,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政府将认真整理吸纳会议成果,将其融入工作中去,并尽快给予正式答复。”在听取大家的发言后,州政府办公室主任刘桢梅表态说。
管国照表示,下一步,州政协还将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坚持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全力支持服务好村规民约的修订规范工作。
7月24日,州政府对州政协关于修改规范村规民约的协商意见给予正式答复,表示下一步将从充分发挥政府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中的作用,积极引导移风易俗,着力推进修订村规民约的法治化、规范化;认真学习国内成功地区的先进经验和方法,并在德宏试点推广;制定出台实施意见,使村规民约真正发挥作用,夯实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基础;着力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脚踏实地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项目标任务。(通讯员 张红俊 毛柯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