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昌宁村(社区)监察联络员上岗履职
近日,昌宁县在完成向乡镇派出监察室的基础上,在村(社区)聘任监察联络员,让基层又多了一个“监督哨”。
村(社区)监察联络员主要任务是通过加强日常监督,发现村(社区)行使公权力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犯罪的线索及行为,及时向乡镇监察室报告。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乡镇纪委、监察室按照职责权限,以业务培训、工作抽查等形式指导督促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好监督作用。
“监察联络员不是一个称呼、一个身份,而是一份光荣的使命,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我将用好监督这个法宝,瞄准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勐廷社区监察联络员在收到聘书后认识到位,决心坚定。
目前,该县已完成村(社区)监察联络员的聘任工作,所有监察联络员已上岗履职。为不让“监察联络员”成为“虚名”“摆设”,接下来将重点细化监察联络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强化监察联络员的能力锻炼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履职尽责,发挥监督作用,切实纠正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曾春熊健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