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凤庆县集中治理城乡“两违”建筑 累计查处“两违”建筑892宗 查处违法占地面积13.54万平方米 查处违法建筑面积16.65万平方米
近年来,凤庆县扎实推进城乡“两违”建筑集中治理,强化查缺补漏,完善防控体系,严格执法程序,健全长效机制,得到上级和群众好评。全县累计查处“两违”建筑892宗,查处违法占地面积13.54万平方米,查处违法建筑面积16.65万平方米。
成立由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国土、公安、司法、规划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两违”治理工作组,并抽派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组建成立了本乡镇违法违规建筑治理综合执法大队,每个大队在编人员5人以上,负责对辖区内“两违”建筑的排查及治理工作。城市规划区依托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县城规划区内“两违”建筑进行集中整治。
根据《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组织镇、村干部进行系统学习,组织乡(镇)综合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资格培训及现场观摩学习,提高乡(镇)执法队伍的工作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为“两违”治理工作提供人员和执法程序依据等保障。
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微信、手机报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两违”拆除工作情况,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印发和宣传《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凤庆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宣传手册》,让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积极配合并参与城乡违法违规建筑的综合治理工作。
充分利用县乡执法队伍及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对集镇规划区、主要街道、重点区域村庄及公路沿线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检查,对发现违法违规建设苗头的及时纠正,无法纠正的进行上报处理。
通过执法人员深入“两违”建筑现场对当事人进行宣传教育,下发限期拆除整改通知书,督促其自行纠正、拆除。对不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自行拆除的采取挂牌督办、集中整治,在期限内组织人员、机械进行强制拆除,完善相关痕迹档案。对“两建”建筑增量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做到发现一宗、查处一宗,形成强大的清理整治氛围。采取违建业主主动整改拆除为主,执法部门强制拆除整改为辅的方式,保证执法处理中程序合法,诉求畅通,执法高效。(通讯员 鲁正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