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姚安一男子喝酒上路 “吹爆”酒精检测仪
9月2日20时,高某某驾驶一辆轻型仓栅式货车,行驶到姚安县栋川镇汽车客运站路段时,与朱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事故造成朱某某受伤,两车部分损坏。在民警现场调查过程中发现,高某某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于是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高某某进行了酒精检测,结果让人吃惊:高某某血液内的酒精含量竟高达320mg/100ml!(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饮酒驾车;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酒驾车。)随后,执勤民警将高某某带至姚安县人民医院,请医护人员对高某某的静脉血样进行乙醇含量的定性、定量检验。
目前,该男子正在等待血液的检测结果,若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将涉嫌危险驾驶,那么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孙可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