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姚警方铲除一恶势力犯罪团伙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响以来,大姚县公安局聚焦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结合县情,针对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开展了全方位、拉网式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集中排查,积极回应群众对平安大姚的新期盼。近日,大姚县公安局侦办的以白某为首的网贷恶势力犯罪团伙在大姚法院开庭审理,4名犯罪嫌疑人受到法律的制裁。
2017年11月,大姚县以白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将2名福建籍被害人非法拘禁长达30余小时,拘禁期间还组织恶势力成员将被害人从大姚押至楚雄,将被害人所驾驶的轿车低价抵押套现,发送拘押视频给被害人亲属勒索钱财。如此丧心病狂,不计后果的恶势力犯罪到底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而发生的?犯罪的背后又引起了我们怎样的思考?
贪得无厌,一步步坠入犯罪深渊。该恶势力团伙首要分子白某系吸毒前科人员。2017年10月份,白某通过微信认识网贷联系人刘某(大姚籍),并通过刘某介绍,向何某峰(福建籍)办理网贷,网贷实际到账的钱被白某使用后,白某以手续费和利息过高为由,多次通过微信找何某峰交涉无果,被何某峰从微信中拉黑。随后,白某并邀约同伙李某龙多次要挟、胁迫网贷联系人刘某,对刘某敲诈勒索2万余元。
在尝到了敲诈勒索违法犯罪所得钱财的甜头后,白某贪得无厌,非法渔利的思想进一步膨胀,便产生了指使刘某以办理信用卡业务为幌子,将办理网贷的何某峰诱骗至大姚,从何某峰身上敲诈更多钱财的想法。
2017年11月26日,何某峰和同乡曾某锋驾驶自己的车辆到达大姚。当日13时许,被白某邀约的同伙李某龙将两人诱骗至大姚县城某出租房内进行殴打、恐吓及敲诈。因被害人不愿拿钱给白某,白某指使其成员威逼何某峰写下共计13万元的两张欠条。因没有拿到钱款,白某便将被害人驾驶的轿车开到楚雄抵押套现,因人手不够,又纠集了2名同伙王某聪和金某浪前来帮忙,将何某峰、曾某锋2名被害人押至楚雄市某宾馆进行非法拘禁。11月27日,白某为首的恶势力将被害人的车辆低价抵押套现1.7万元,并发送非法拘禁的视频给被害人亲属,从被害人家属处勒索到2万元,直到11月27日21时才将2名被害人放出来。
重拳出击,打响扫黑除恶第一枪。2017年11月30日,何某峰、曾某锋到大姚县公安局报案。接到报警后,大姚县公安局“扫黑办”立即成立专案组,迅速组织收集固定证据,对犯罪嫌疑人开展追捕和案件深挖工作。专案组2个多月辗转多省市的走访、询问有关证人和查证固定相关证据,查清了案件的详细经过,依法收集完善了相关证据,并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以白某为首的恶势力被大姚警方成功打掉,是大姚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侦破的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也成功打响了大姚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枪。
大快人心,恶势力团伙受到法律严厉制裁。2019年5月13日,经大姚县人民法院审理,白某、李某龙、王某聪和金某浪4人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一审判决白某犯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4万元;骨干成员李某龙犯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万元;积极参与的团伙成员王某聪和金某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李金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