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梁八柱”架起民族团结大家庭——个旧市和平社区创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纪实
针绣团结花,线连民族情,图绘繁荣景。在社区大院内叶子花绽放的树荫下,10多位少数民族妇女聚集在一起,只见她们手中一根细细的绣花针上下翻飞,一边绣着一朵朵象征民族团结的红花,一边相互聊天交流,其乐融融。这是记者日前在个旧市和平社区看到的一幕景象。
近年来,该社区以和谐社区建设为目标,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建各民族互相嵌入式的社区环境,搭建民族团结大家庭的“四梁八柱”,为建设共居共事共乐、和谐和美和平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奠定了坚实基础。
“坚定四个自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团结之花处处绽放,民族之情源远流长”……在社区,类似这样的宣传民族团结的标语随处可见。社区大院的中央,一字排开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宣传展板,充分展示出该社区利用“四梁八柱”搭建民族团结大家庭,创新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巩固提升工作的新成果。社区荣誉室里,“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荣誉奖牌,见证着该社区多年来的努力与收获。
和平社区地处个旧市城市核心区,常住居民3645户、10380余人,居住着汉、彝、哈尼、回、壮、傣等15个民族,是城区街道少数民族人口相对集中的社区。社区党总支书记黎孝平介绍,该社区立足实际,摸索出一条适合自身特点的创建路子。其中,“四梁”即搭建“大创建”之梁、搭建“大宣传”之梁、搭建“大服务”之梁、搭建“大融合”之梁;“八柱”即政治站位高、组织体系全、宣传内容实、宣传载体多、社区治理新、权益保障好、外来人口融、矛盾纠纷少。
在搭建“大创建”之梁中,该社区坚持从政治上把握民族关系、看待民族工作,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摆在重要位置来抓,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从思想上、理论上、政治上、组织上、行动上以及政策法规落实上与党中央要求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
“大宣传”之梁建设方面,该社区主要依托“3+1”载体,打造动态与静态相结合、实体与虚拟相融合、线上与线下同步的民族团结宣传大载体,无论在宣传教育各族群众,还是在民族团结氛围营造上,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采取窗口式宣传、入户式宣传、活动式宣传和树典型宣传,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与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平安城市创建、人居环境建设、低碳社区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广泛发动街道社区干部、居民小组长、楼院长、党员居民、志愿者等,深入开展入户宣传,与居民住户、沿街商户进行面对面、点对点宣传,入户率达90%以上。
在搭建“大融合”之梁工作中,该社区立足外来人口融入目标,积极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引导和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城市、适应社区生活。社区干部经常深入出租屋向外来少数民族务工人员宣传民族团结政策等,为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开具居住证明,提供就业咨询和指导,帮助各族群众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增强社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在社区办公大院内设立了一个民族工艺角,让外来务工少数民族妇女在闲暇之余到这里聊天、绣花,2018年3月,社区组织民族手工绣品评比活动,工艺角成了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的好平台,增强了各族群众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黎孝平说,通过搭建民族团结大家庭的‘四梁八柱’,多年来,和平社区从未出现过民族矛盾,邻里守望相助,和谐文明已成为社区传统,民族团结信念深植于每一个社区居民心中。(记者 李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