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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检查

时间:2019-09-05

原标题:迪庆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检查

近日,州纪委监委印发《全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方案》,并组成4个检查组对州、县市进行检查。

检查组将对照各部门移交问题清单、自查自纠情况和对县(市)、乡(镇)扶贫领域工作的跟踪督促情况,采取查看台账、个别谈话等方式,将检查部门自查自纠全面覆盖是否到位,精准程度是否到位,整改落实是否到位作为州级单位检查内容;对照各县市自查自纠开展情况,采取查看台账、实地查验、入户走访等方式,重点查看各县市自查自纠是否做到了“四到位”,即对项目、资金、责任问题查找的全覆盖是否到位,对项目、资金、责任问题查找的精准程度是否到位,对项目、资金、责任问题的整改落实是否到位,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是否到位等作为县市交叉检查内容。

此次监督检查工作将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实地走访检查等方式开展。通过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听取单位主要领导汇报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重点了解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扶贫工作责任清单、扶贫项目清单、扶贫资金清单,扶贫项目资金安排、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跟踪监管资金使用情况;通过查阅会议记录、文件资料、扶贫工作、扶贫项目及扶贫资金等相关台账资料,重点查看各单位自查自纠是否做到了“四到位”;深入村组、易地搬迁点、项目施工现场,了解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工作推进情况。县市交叉检查组检查相关县(市)级扶贫主责部门的同时,随机选择3个乡镇6个村30户建档立卡户进行实地走访调查。

《方案》明确,各监督检查组在检查中要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要形成问题清单,检查结束后形成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交叉检查(重点检查)报告,上报州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由党风政风监督室按照分类梳理、归口管理,移送相关主责部门,督促整改落实。发现问题的单位要建立台账,安排专人挂牌督办,确定整改时限,及时挂账销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各检查组在监督检查中要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得接受超标准接待,不得参与与检查工作无关的参观、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得到景区景点观光游览,检查组不得在贫困户家中用餐。(记者 永基卓玛 通讯员 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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