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看清了 这3批次月饼不合格
昨日,昆明市市场监管局通报了2019年昆明市中秋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此次集中完成抽检的206批次中秋月饼(含馅料)产品中,203批次产品检验结果合格,3批次产品检验结果不合格。
8月份,市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开展2019年中秋月饼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抽检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中秋月饼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含馅料生产企业)的专项监督抽检工作。截至8月22日,昆明市共完成中秋月饼(含馅料)监督抽检206批次,其中针对72家生产企业共抽样143批次;对大型批发市场、批发企业和大型商超12家企业抽样38批次;对21家餐饮企业抽样25批次。经检验,203批次产品检验结果合格,3批次产品检验结果不合格,合格率为98.54%。
目前,昆明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已对不合格的月饼进行暂扣,并对相关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不合格3批次月饼
昆明市宜良滇王食品有限公司8月18日生产的白糖酥饼,抽样酸价不合格;
昆明市五华区呈香如愿饼屋8月11日生产的蛋黄月饼和8月19日生产的云腿小红饼,抽样检查分别显示菌落总数和铝的残留量不合格。
温馨提醒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在选购、贮存和食用月饼时,应该注意以下几方面:
●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
●注意月饼是由小麦粉等谷物粉或植物粉、油、糖(或不加糖)等原料制成饼皮,多重成分制成馅料加工而成,配料中若含有可能导致过敏的食品及其制品(如含麸质谷物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等,易过敏人群在挑选或食用月饼时需仔细阅读配料表及邻近位置是否有相关提示。
●消费者应当根据月饼营养成分表的营养素参考值和自己的身体状况选择食用。月饼中的能量、脂肪和碳水化合物较高,不易过量食用,否则容易引起肠胃不适,特别是老人、儿童、肠胃功能弱者。
●一定要注意月饼食品标签标示的贮存条件,并且注意月饼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严格按照月饼贮存条件保存月饼,并且不食用超过保质期的月饼。(记者 陈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