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州大力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
红河州始终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作为改善民生、提高群众获得感的重大民生工程来抓,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分类指导、边整边改,立足州情、高位推动,确保取得成效。
近两年来,我州认真贯彻落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县城(乡镇)标准》,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方针,以卫生创建为龙头,以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建设为契机,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深入开展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重点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城市管理水平大大提升。
目前,我州国家卫生城市有蒙自、个旧、开远、弥勒4个城市,国家卫生县城有建水、泸西、屏边、石屏、元阳5个县城。近期(2017-2019年周期),红河县、绿春、金平、河口4县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弥勒市新哨镇、石屏县坝心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已顺利通过云南省爱卫办专家组的技术评估,意味着我州4县、2乡镇将进入国家卫生县城序列,届时我州将提前实现州委、州政府提出到2020年全州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全覆盖目标和红河州爱卫会提出的到2020年国家卫生乡镇零突破目标。(通讯员 陈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