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红河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
9月3日至5日,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张笑春带领执法检查组,到我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普绍忠参加执法检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从科陪同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建水、蒙自、弥勒,采取实地检查、察看记录、座谈了解等方式,对我州农产品产地管理、农产品生产过程管理和可追溯制度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监督检查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9月4日下午,州政府组织召开汇报座谈会,州政府秘书长丁昆代表州政府向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汇报我州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
张笑春对我州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红河州是我省农产品生产大州,农业发展处在全省领先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源头,要进一步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落实法规制度,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要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增强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和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形成人人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浓厚氛围;要抓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通过龙头企业带动落实标准化生产,加大科技投入实施区域品牌创建,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到更高层次;要不断加强监管执法,强化政府职责,建强执法队伍,创新方法手段,整合监管资源,确保监管执法向乡镇延伸,在末端落实。(记者何学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