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文山州纪委州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近日,文山州纪委州监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富宁县疾控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梁远征,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钟腾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2014年至2018年期间,富宁县疾控中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值班加班补助共计776565.46元,违规报销娱乐消费发票4976元。富宁县疾控中心还存在其他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梁远征身为县疾控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钟腾元身为县疾控中心分管财务工作的副主任,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9年8月,梁远征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钟腾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记过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广南县者太乡党委委员、副乡长王光道等3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12月26日,广南县者太乡党委委员、副乡长王光道、党委委员、宣传委员黄文金和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季富文等3人到广南县者太乡者太村委会同寨小组易地搬迁项目点进行现场督促期间,于当晚在该工地上接受项目承建人王某某宴请。次日,王光道等3人在开展项目现场督促期间,午饭后在该项目工地上与他人猜拳饮酒,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8月,王光道、黄文金、季富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丘北县温浏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朱庆文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8年7月9日,朱庆文到丘北县扶贫局参加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会后朱庆文召集本单位人员及县级有关部门人员共12人到鑫华食府就餐,共计消费630元,经办人以到丘北县开会用餐为名从乡政府公用经费中进行报销。2019年7月,朱庆文受到通报问责,报销的餐费由朱庆文退回。
4.砚山县阿舍乡政府机关党支部组织委员杜德海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辆燃油费等问题。2014年9月至2017年1月,杜德海在任砚山县阿舍乡财政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辆燃油费用12200元,以阿舍乡财政所名义开具发票进行报销;使用阿舍乡财政所公务用车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或在加油站内购买个人物品,共计4708.15元;违规组织公款吃喝,并将个人外出请客吃饭、住宿等产生的费用以公务接待和办公事为由,违规报销餐费和住宿费5069元。杜德海还存在其他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9年5月,杜德海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政务撤职处分,由科员降为办事员,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5.文山市薄竹镇落水洞村党总支副书记谢广兴违规操办乔迁宴席问题。2018年3月7日,谢广兴夫妇在明知相关规定禁止操办乔迁宴席的情况下,仍通过发请帖、打电话和上门通知等方式邀请亲朋好友在落水洞村下皮扯村小组操办乔迁新居宴席,共设宴40余桌,收取礼金10390元。谢广兴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19年5月,谢广兴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上述问题的发生深刻说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正"四风"任重道远,必须长抓不懈,化风成俗。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通报要求,全州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拿出"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恒心和韧劲,锲而不舍,持续发力,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学习典型案例通报,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
通报强调,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要把每逢重要节点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必选动作,要把每逢重要节点抓住典型案例通报曝光作为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的重要方式,发挥监督检查"前沿哨""探照灯"的作用,发挥通报曝光的警示震慑作用。中秋、国庆即将来临,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认真抓好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州纪委州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