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州纪委监委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36人次
2018年以来,州纪委监委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36人次,接受信访举报575件次。
州纪委监委把审查调查与维护藏区和谐稳定统筹考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的正确方向,始终坚持教育、爱护、保护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查办、惩处、打击极少数腐败分子。牢固树立查办案件促进工作、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理念,坚持实事求是,一手抓严格执纪,一手抓政策尺度,正确区分创新实践中的新事物与违纪违法的界限、先行先试中因缺乏经验出现失误与违纪违规的界限、依法反映问题与诬告陷害的界限。制定实施《迪庆州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关爱谈话工作暂行办法》,规范谈话场所设置和谈话流程设计,使谈话和学习成为党员干部政治生命中具有政治意义的“政治驿站”。实行纪委常委和监委委员负责带头办案长效机制和查办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从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查调查室主任到办案人员的办案工作责任制,及时组织案情分析、案件讨论,依法依规办案,有力地维护了迪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2018年至2019年6月,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36人次,“四种形态”处置人数分别占65.6%、17.2%、10.8%、6.4%,达到了惩处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的政治和法纪效果。2018年以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575件次(不含上级转办件),处置问题线索377件,立案12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7人,采取留置措施9人。(记者永基卓玛通讯员杨洁陈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