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公安机关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获表彰
记者从9月11日召开的全市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信访维稳工作会议上获悉,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我市一批公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公安部、省公安厅表彰。其中,玉溪市公安局侦破“2017.7.1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专案组获公安部记集体一等功。
2017年7月,玉溪市公安局根据税务部门移交的线索,迅速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全力以赴对“2017.7.1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开展侦办工作。经过1年多的艰苦奋战,成功侦破了全国单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二大案件,挽回直接税款损失4400余万元,为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和税收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2019年8月,公安部部长赵克志签发命令,给玉溪市公安局侦破“2017.7.1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专案组记集体一等功。
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信访维稳工作开展以来,云南省公安厅厅长任军号先后签发命令,给玉溪市公安局“2018.4.27”涉黑组织案专案组、玉溪市“1.21”非法制售烟丝窝点系列案专案组、玉溪市公安局“2018.1.04”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专案组、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6.02”考试作弊案专案组、华宁县公安局“2018.6.20”专案组5个集体记集体二等功;给华宁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班记集体三等功;给玉溪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苏少明记个人一等功;给张伟、陶文、侯江华、周庆刚、杨涛、韩文春、武俊伟、陈海清8名民警记个人二等功,张平记个人三等功。
同时,玉溪市公安局给施翔、常绍明、王士涛、邓建军、朱鸿波、施学文、尹开宝、李仕国、马鑫、郑函10名民警记个人三等功。(记者 李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