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文山市电动车牌“变色”了?车管所释疑
近期,细心的小伙伴可能发现了,文山市街头出现了挂黄牌或蓝牌的电动车,车子外观看上去跟超标电动车无两。这是怎么回事?9月9日,记者到文山市交警大队车管所寻找答案。
文山市交警大队车管所所长刘洋介绍,今年4月,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正式实施,全国各地纷纷开展针对电动自行车的专项行动。新国标实施以后,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可以正常办理注册登记业务,悬挂绿底白字电动自行车号牌,纳入非机动管理。目前市场上售卖的电动两轮车辆按照国标规定只能有两类,一是非机动车类的标准电动自行车,二是机动车类的轻便二轮摩托车和普通二轮摩托车。不在此列进行售卖的电动车,不能办理注册登记业务。若消费者不慎购买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辆,可以向市场管理部门投诉维权。根据GB7258-2017的规定,轻便电动摩托和普通的电动摩托是以发动机排量、最高时速、电机功率等指标进行界定。怎么来区分自己买的车该上蓝牌还是黄牌呢?刘洋告诉记者,根据国标,采用电驱动的轻便摩托要求最高时速≤50km/h,电机功率≤4kw,上蓝牌,驾驶人需要取得F证,不可载人;最高时速、排量(或功率)等指标超过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则为普通的电动摩托车,上黄牌,需持E证,可载一人。两种牌照车辆均为13年强制报废,要求驾驶人佩戴头盔,购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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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文山市能为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落户上牌的地点有两个,一是市交警大队车管所,二是文山市交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落户所需资料与机动车一致。
据统计,截止9月9日,文山市共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200余台、超标电动车8万余台、电动轻便摩托车300余台,普通二轮电动摩托车200余台。
在此提醒市民,无论你使用的交通工具上的是什么颜色的牌照,都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文明出行。(记者 侯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