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筑美丽家园
2018年岁末,传来一条让人振奋的消息,华宁县被生态环境部授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华宁成为全市首个、全省第二个受表彰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荣誉来之不易,这是对华宁县多年来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点赞。华宁坚持深入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将“绿色华宁”建设提升为全民行动,形成了“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良性循环,实现了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双赢,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成为华宁的生动实践,走出了一条具有华宁特色的发展路子。
华宁县生态环境局负责人介绍,早在2004年,华宁就被列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全面启动了系列生态创建工作,明确提出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目标。近年来,华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发展理念不含糊,整体推进、系统修复、标本兼治,推进经济与生态良性互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着力建设绿色华宁。全县严格落实河(湖)长制,不断深入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清理河道200多公里,并依法取缔非法采砂点,严格规范沿湖沿河采砂行为,使河湖水环境明显改善;全面推行山林长制,重要林地实现责任全覆盖。扎实推进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工程,完成营造林5万亩,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53.1万亩、天然林停伐保护15.8万亩。
与此同时,华宁在全市率先完成了黄标车治理淘汰任务,并狠抓工业减排、绿色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工业园区污水实现集中统一处理,水、气、声环境质量均达到了相应功能区划要求。全面完成了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实现了“零投诉”。2018年,华宁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98.9%,在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中排名全省第一。
此外,华宁始终高位推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生态风险防范,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全面提升全民生态意识。划定登楼山自然保护区,制定实施《华宁县城近面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严肃查办环境违法案件、淘汰落后产能,关停了一批散乱污企业,获得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第1名。目前,全县兼具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柑橘、核桃、柿子、中药材种植规模已达40万亩,产值近12亿元,实现了生态保护与农民增收“双赢”,生态文明建设走在了全省前列。(记者 李智林 实习生 钱旭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