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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以案促改常态化制度化 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时间:2019-09-26

原标题:市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以案促改常态化制度化 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今年来,玉溪市纪检监察机关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制定出台工作方案,推进以案促改常态化、制度化,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提高案件“附加值”“含金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以制度保障工作的落实。市纪委市监委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开展深化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常态化制度化的通知》,贯彻落实好“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标本兼治,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的要求,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精心组织实施,创新开展工作,把常态化、制度化的以案促改覆盖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把工作落实转化为做深做细的行动自觉。对在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巡视巡察中发现干部作风、管理方面存在一般性问题,通过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和问责预警方式督促立行立改,运用“四种形态”提醒告诫,督促党组织压实监管责任。

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发力,推进以案促改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运行。把以案促改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各级党组织承担起以案促改工作主体责任,明确党委(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好监督责任,督促指导发案单位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深刻剖析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深挖案件反映出的思想教育、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强化监管,以查促教、以查促管。全市各级党组织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先学先改,结合查处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着力整改提高,抓好党纪政务处分决定、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工作建议等的执行。

以案为鉴筑牢防线。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省通报案件,市纪委市监委编印《纪检监察机关编印查处的典型腐败案例选编》等学习资料1200余册,组织10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到云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市委组织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过党政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召开廉政工作会,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纪检监察机关对案发单位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情况、发案原因剖析情况、整改措施制定和标本兼治以案促改效果等作出综合评估、跟踪督办,对以案促改工作不认真、不扎实而导致同类问题重复发生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推动以案促改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记者 夏娜 通讯员 施卫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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