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记者从昭通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自2016年以来,昭通市生态环境部门认真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及“放管服”改革要求,始终把企业发展痛点、群众办事难点、社会关注热点,作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靶标,做到了环评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全市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初显成效。
为节约企业办事时间、方便企业就近报批,昭通市持续推进环评审批简政放权,及时印发了《昭通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6年本)》,市级层面只对省下放的重大项目和重污染项目开展环评审批,环境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县级环保部门。据统计,2019年1至8月,全市共完成审批和备案环评文件965个,其中县区审批和备案数量就占了94.5%。
与此同时,昭通市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清理精简环评审批前置条件,大力推进环评审批“瘦身”,取消了所有“前置条件”和“兜底限制”,环评不再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前置条件。目前,企业申请环评审批所需资料已从过去的8项下降为现在的2项,极大地减少了企业的办事成本。
此外,昭通市还坚持环评审批信息对外公开,全方位优化审批流程,加快推动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标准化,实行公开透明审批,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初步构建了规范使权、简政放权、透明用权的管理格局。特别是针对符合政策要求和环境准入规定的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等项目,生态环境部门在项目前期阶段提前介入、跟踪服务,通过简化审批环节、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审批速度等方式,极大地提高了环评审批效率。
据介绍,目前,昭通市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时限已由法定的60个工作日压缩为2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时限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为10个工作日,办结时限已经减少为法定时间的三分之一。今年,全市共涉及重点项目55个,现已完成环评审批33个,占项目总数的60%。
云南网记者 沈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