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李军:佤山人民的好法官
33年前,他走上人民法官的工作岗位。
33年来,他矢志不渝,恪尽职守,秉公办案,成了佤山人尽皆知的好法官。
李军,1986年分配到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担任法院秘书、审判员、政治处主任、民事庭庭长、党组成员、副院长等职,现任西盟法院党支部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1年至2008年,李军任民事庭庭长,其间,他所主审的民事案件占全院民事案件数的二分之一以上;2008年以来,他主审的案件占五分之一以上,结案率均为90%以上,调解和撤诉成功率均超过70%,上诉至市中院二审案件无撤回重审的情况发生。
李军认为,办错一起案件对于法官来讲或许只是百分之一的错误,而对于当事人来讲就是百分之百的错误。因此,他不为追求快速结案而草率处理,不因案情简单就轻率下判,始终保持着严谨的审判作风。
李军的徒弟刀达英说:“他讲办案要点,也讲实践经验。他告知我们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比内地,每次走村串寨都要带着普法的责任,不仅要熟悉业务,还要通晓民风民俗,了解当地的民族习惯法。”
多年来,李军在平凡的工作中兢兢业业、严谨负责,把自己所审理的每一起案件都办成了铁案。李军以出色的工作作风实践着人民法官公正裁判的神圣职责,在平凡的岗位上取得了突出的工作成绩。他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被云南省人民政府授予“云南省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多次被西盟县委评为“优秀公务员”。(记者梁荔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