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祥云县人民检察院四项举措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祥云县人民检察院全面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突出打击重点,提高办案效能,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为推进平安祥云和法治祥云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该院领导班子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及时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建立了专案专人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工作制度,抽调侦查监督、公诉部门的业务骨干组成专门办案小组;加强特殊案件提前介入、涉黑涉恶界定评估、深挖背后保护伞等工作,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办案质量。
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依法严惩。该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主导及过滤作用,对涉黑涉恶案件均提前介入。为确保审查逮捕时效,在阅卷过程中,做到“三同步”,确保提前介入工作与审查逮捕工作同步进行、相互促进。重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履行好诉讼监督各项职能。严审细查、深挖线索,从而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捕捉到漏罪漏犯,真正做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审查逮捕阶段,共追捕犯罪嫌疑人19人,追诉漏犯15人。注重释法说理及捕后引导取证工作,在审查逮捕案件审结之后,紧紧围绕以审判为中心这个核心出具补充侦查提纲并跟踪问效。
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该院主动加强与县扫黑办、县法院、县公安局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互通情况,共同研究解决扫黑除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同时,全院批捕、公诉、控申等各相关部门做到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共同把工作做细做好做出成效。2018年以来共受理涉黑涉恶审查逮捕案件15件136人,经审查,决定批准逮捕15件127人;受理涉黑涉恶审查起诉案件10件138人,向法院提起公诉的涉黑涉恶案件共计4件33人,其中4件法院已做出一审判决。
强化宣传引导,深化综合治理。该院自觉将扫黑除恶工作融入“平安祥云”建设的大格局中,多角度、立体式开展防范黑恶犯罪的法律宣传活动。同时结合办案,积极延伸检察职能,促进管理创新。比如针对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发现的行业管理、部门监管漏洞问题,该院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已向祥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祥云县交通运政管理所、祥云县公安局分别发出3份检察建议,从而积极推动社会治理的完善,最大限度挤压、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土壤。(通讯员 黄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