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火灾仍需高压防控
在9月24日下午召开的2019年保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火灾形势新闻通报会上,通报了我市当前火灾形势。
截至今年9月21日,全市消防队伍共接警415起,出动415次,出动消防车619辆次,消防人员3708人次,抢救被困人员84人,疏散人员311人,抢救财产价值1063.6万元。共发生火灾255起,死亡3人,无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32.89万元。同去年相比,火灾起数上升了32.12%,死亡人数上升了100%,受伤人数持平,直接财产损失上升了156.07%,虽然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但总体火灾形势不容乐观。当前,我市仍处于火灾易发、多发期,消防基础设施薄弱,火灾隐患大量存在,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风险仍然存在。
通报会要求,要以《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宣传贯彻为契机,着力推进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实行行业部门标准化管理;组织开展行业部门消防业务大培训,提升行业监管水平,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要进一步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以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出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养老院、施工工地、“城中村”、文物建筑场所等为重点,深化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发动基层派出所、综治和居(村)委会等群防群治力量参与整治火灾隐患,全力净化社会消防安全环境。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统筹推进各项基层基础工作,大力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特别是强化微型消防站、消防安全区域联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单位火灾防控水平。要进一步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创新消防宣传模式,多角度、立体化、全方位拓展消防宣传覆盖面,提升消防宣传影响力。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党政机关、行业部门、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物业单位、KTV等公共娱乐场所等18类人群的消防安全培训,提升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值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市消防救援支队呼吁:节日期间,各单位和广大市民要关注身边消防安全,及时了解掌握《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各项消防专项治理相关要求。(杨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