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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殡葬改革扎实推进

时间:2019-10-15

原标题:隆阳区殡葬改革扎实推进

近年来,隆阳区持续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全力提升殡葬服务水平,系统构建制度体系,持续加大殡葬设施投入,全面铺开“生态殡葬”革命。

专项治理,营造殡葬新风尚。2015年5月18日,市、区两级联合召开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对城市面山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132140冢墓葬地和非法圈占墓地行为进行全面整治。城市面山已葬墓,由墓主家属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植树绿化,并鼓励动员墓主家属将遗骨火化后搬迁到公墓或骨灰堂安葬。对已修建的活人墓,采取绿化、拆除平毁的方式进行治理。对2013年11月11日以后修建的活人墓,一律不得入葬,由墓主自行拆除或区政府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圈建的生基地,禁止修建坟墓,由林地权属单位收回绿化。2016年10月应拆除的活人墓已全部拆除平毁并进行了墓地绿化。同时,还对坝区乡镇(街道)范围内的土葬用品市场进行全面清理,关停取缔辖区所有坟石加工场(点)和棺木加工销售商铺,土葬用品从源头上得以阻断。

积极融资,加快公墓骨灰堂建设。隆阳区在巩固火化区火化率保持100%的基础上,积极搭建殡葬基础建设融资平台,推进公墓骨灰堂建设。依托隆阳区殡仪馆和孝感泉经营性公墓现有资产,组建了隆阳区天寿公墓开发有限公司,以此解决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问题。公司主要负责投融资殡仪馆扩建、孝感泉公墓扩建、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开发项目等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目前,全区实现了遗体接运火化、殡葬服务、公墓销售管理等工作一条龙服务的工作格局。已融资建设了13个公益性公墓。

惠民利民,实现基本殡葬零成本。为促进殡葬改革的顺利推进,隆阳区出台了一系列殡葬惠民政策。除财政供养人员、已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外,户籍属隆阳区城乡居民的免除基本殡葬费,即免收火化费、运尸费、骨灰运送费、3天内遗体保存费、1年内骨灰临时寄存费,免费赠送平价骨灰盒,同时给予一次性火化补助1000元;进入骨灰公墓安葬或骨灰堂永久性安放的,除财政供养人员和已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外,对一般群众给予2000元补助,对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和重点优待对象给予2500元补助;进入城市中心公墓以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等节地生态方式安葬的,减收50%穴位费;属面山治理范围内拆除的活人墓,到城市中心公墓安葬的,按拆除时间先后给予30%、20%、10%不等的穴位价格优惠。各项惠民政策的实施,城乡居民火化安葬达到了零成本,大大减轻了群众的丧葬负担。

2019年4月,在第14次全国民政会议上,隆阳区民政局荣获“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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