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昌宁县刚柔并济推动殡葬改革
近年来,昌宁县紧紧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全面推进遗体火化,整治散埋乱葬,着力破解制约基层乡风文明建设的“瓶颈”和“顽疾”。
工作推进讲“刚性”。党政同抓。把殡葬改革工作为“一把手”工程,明确党委、政府“双领导”负责制,高位推进。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全体县处级领导挂乡挂点,所有单位、部门包村包片。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任本乡镇本辖区殡葬改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国家公职人员全部参与殡葬改革工作。上下联动。紧扣殡葬改革的目标任务,将殡葬改革、殡葬管理、殡葬服务、丧葬用品生产销售等工作职责分解、细化和明确到各相关职能部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全体党员干部带头签订殡葬改革承诺书,实现告知书、宣传卡入户率达100%,政策知晓率达100%。奖罚分明。将殡葬改革纳入乡镇、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范畴,严格兑现考核奖惩,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基础优先。县财政统筹资金1610万元,以乡镇辖区人口为基数,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每个乡镇县财政补助120至150万元,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
政策出台讲“柔性”。尊重历史。在活人墓处置上,明确以2017年3月1日为时间节点,对时间节点以前修建的活人墓和生基墓地,综合运用奖励拆除、鼓励整治和依法拆除三种方式区别处理。立足现实。立足“便民利民为民”的改革要求,结合昌宁县乡镇交织密集的实际,允许辖区居民死亡后就近就便进公墓骨灰安葬。促进集中。以乡镇为主体,科学划定集中安葬区和禁葬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