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云南新闻

临沧市降低医保质量保证金比例 比例由10%降低至5%

时间:2019-10-15

原标题:我市降低医保质量保证金比例比例由10%降低至5%

今年9月起,临沧市降低医保质量保证金比例,为定点医药服务机构减负,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降费减负政策,进一步减轻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资金垫付负担。

政策实行后,我市将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医药服务质量考核保证金由原来的10%降低至5%。同时,出台《临沧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医药服务质量考核保证金制度》,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医药服务行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权益。(通讯员李明忠)

  • 上一篇:临沧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党支部强基层组织提升实战能力
  • 下一篇:临沧市着力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