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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砚山县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109人

时间:2019-10-15

原标题:砚山县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109人

砚山县坚持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筑牢党内监督第一道防线。今年以来,该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理167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09人次,占比65.3%,提醒谈话10人、通报批评3人、诫勉谈话8人。

对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对象、情形、方式等进行细化明确,对党员干部态度消极、集体观念淡薄、心怀“负能量”、家风不正、家教不严等情形进行“咬耳扯袖”,对纪律松弛、监管不力,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情节轻微等情形给予提醒纠正。强化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用制度推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规范化、常态化。注重从信访举报、监督督查、执纪审查和网络舆情等渠道排查发现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区别不同情形,因人而异、因岗不同定制“谈话包”,制定实施方案、拟定谈话提纲,切实做到把问题谈到“点”上,戳到“痛”处,不断提高第一种形态运用的精准度,同时,实施约谈“留痕”管理,做好谈话的记录归档,为责任倒查提供“第一手资料”。

根据问题发生的时间节点、性质类型、情节轻重、认错态度等,有针对性地采取约谈函询、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等方式开展教育提醒,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警示、早纠正,防止党员干部由轻微违纪发展到严重违纪甚至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注重提振信心、激发干劲,将被处理党员干部心理上形成的“负能量”,转化为积极向上的“正能量”。认真做好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后半篇文章”,始终保持对已处置问题的持续关注,掌握整改进度,全程跟踪督办,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严整改、严落实,确保形成震慑。对问题认识不深刻、整改落实不到位,搞形式、走过场的决不放过,坚决予以问责追责、通报批评。对该红脸没有红脸导致“树木”大病不治的,要倒查追责,严肃处理,典型问题要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以问责的常态化倒逼“第一种形态”运用的常态化,实现管党治党全面从严。(张一骁 叶贵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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