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怒江州加快推进“怒江花谷”生态建设
10月11日下午,怒江州召开全州河(湖)长制和“怒江花谷”生态建设工作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全面落实河(湖)长责任,加快推进“怒江花谷”生态建设。
中共怒江州委书记纳云德出席会议并讲话,州委副书记、州长李文辉主持会议,州委副书记张晓鸣、州人大常委会主任迪友堆以及在家的州级河(湖、库)长出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河(湖)长制和“怒江花谷”生态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听取了怒江州水利局、州林草局和四县(市)关于河(湖)长制和“怒江花谷”生态建设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纳云德在讲话中指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行动纲领和科学指南。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长期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建设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扎实推进河(湖)长制落实和“怒江花谷”生态建设,真正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成果转化为助推打赢深度贫困脱贫攻坚战、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支撑动力。
纳云德强调,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整合各方资源,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怒江、澜沧江、独龙江“三大”干流水系,以及麻布河、沘江河、通甸河等支流水质保护,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用水源安全,抓好河湖空间管控、涉水项目管理、江河排污口监管、水资源管理及考核,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加强水利基础设施、水土保持监测信息化建设,着力在护水、管水、治水、防水上出真招见实效,坚定不移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要坚持重点突破,加快推进怒江美丽公路等主干公路沿线、城镇面山、沿江一线、通村道路面山两侧、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旅游景区景点的绿化美化,稳步推进“怒江花谷”生态建设;要把“怒江花谷”生态建设与产业培育、旅游产业发展、脱贫攻坚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发展种花养蜂、种花观鸟、种花带游等产业,不断提升“怒江花谷”生态建设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要积极引导全州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到“怒江花谷”生态建设中,大力开展种树栽花养草,确保“怒江花谷”生态建设实现新突破。
纳云德强调,各县(市)、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建立健全机制,加强项目整合,加大宣传力度,不折不扣推动河(湖)长制责任落实,高效推进“怒江花谷”生态建设落地见效,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打下坚实基础。
李文辉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迅速组织传达学习河(湖)长制和“怒江花谷”生态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属地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加大投入,狠抓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把河湖库渠管护好、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治理好。要加快推进“怒江花谷”生态建设,注重与旅游文化产业、退耕还林还草、产业结构调整、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脱贫攻坚实施方案》落实等工作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用好用活生态公益性岗位,不折不扣完成“怒江花谷”生态建设规划目标任务。(程玉莲 杨曜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