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保山市新增3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近日,在国务院核定公布的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中,保山光尊寺、滇缅公路惠通桥和昌宁大甸山遗址位列其中。至此,保山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达11处,总数位列全省第4位。
近年来,保山不断夯实文物保护基础,完善保护机制,文物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随着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公布,对文物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步工作中,保山市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的要求,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既注重有效保护、夯实基础,又注意合理利用、发挥效益,在保护利用中实现传承发展,为推进“保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贡献新的力量。(杨庆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