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10月22日至23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在蒙自召开。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普绍忠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全州2019年1—3季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及全年预计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红河州2019年州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红河州2018年度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红河州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个旧地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红河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红河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红河州边境贸易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州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保护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相关报告。
会议对承办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的州政府工作部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进行测评,表决了《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保护管理条例(草案)》《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关于红河州2019年州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面对宪法庄严宣誓。
会上,普绍忠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勇于担当,主动作为;要紧盯全年目标任务不放松,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强化预算执行力度,加强预算资金管理,扎实抓好各方面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广益、陈军、普菊红、姜仁斌、向从科、汤卫东,秘书长尹武及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州长何民,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及州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记者常玉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