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环保督查组向文山州转办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10批44件
自10月14日省委、省政府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州开展工作以来,截至10月24日,共向文山州转办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10批44件(其中来电举报39件,来信举报5件),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全部转交相关州属部门及县(市)办理。按照州委、州人民政府的要求,相关州属部门及各县(市)加快省委、省政府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
从各地反馈情况看,截至10月25日18时,已办结26件,其余正在办理过程中,其中,向州级部门转办1件,办结1件;向文山市转办18件、办结1件(合并件1件);向砚山县转办5件、办结4件;向丘北县转办3件、办结2件;向广南县转办8件、办结6件(合并件3件);向富宁县转办2件、办结1件;向西畴县转办1件、办结1件;向麻栗坡县转办1件、办结1件;向马关县转办5件(重复投诉1件),办结1件。
已办结26件(合并件4件)中查证属实23件(含部份属实和基本属实),不属实3件。对查证属实的19件(含部份属实和基本属实)已依法依规对涉事企业进行调查处理。据统计,责令整改(下发整改文书)14家、限期整改2家、立案查处1家、不予立案查处1家、下发《停工通知》1家、立行立改1家、按要求整改4家。
转办案件办理具体情况将由有关县(市)在当地主流媒体进行详细报道,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文山州迎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