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上午9时,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何发军等17名被告人涉黑犯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8月至案发前,被告人何发军等人在昭阳区火车站到昭阳区炎山镇通阳大桥路段非法运营客车,对该条线路的其他非法运营车辆实施暴力打压,并通过向运政部门工作人员吴锋明,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常开铭行贿,获取保护。在非法运营过程中,该团伙成员实施非法经营、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行贿、受贿、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行为,逐渐形成以何发军为首要组织者、领导者,崔洲文为组织者,韩文全、钟家亮为骨干成员,其余被告人为参加者的涉黑团伙。
庭审中,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法定程序,庭审于10月25日结束。该案将择期宣判。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被告人家属80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
云南网记者 谢毅 通讯员 陈萍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