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一)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州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对“党校姓党”根本原则的认识和理解,提高“用学术讲政治”的能力,协同出台了《红河州乡镇党校建设管理使用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党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红河州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暂行)》,进一步规范工作开展,在党委下辖5个在职党支部中以开展“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促整改”主题党日活动。
(二)关于“党的全面领导弱化,决策效率不高”的整改情况。利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党组工作条例》,严格执行《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党委工作规则》《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党委议事规则》,印发执行《中共红河州委党校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
(三)关于“脱贫攻坚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不细、不深入”的整改情况。一是将脱贫攻坚纳入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全校教职工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及脱贫攻坚相关文件精神,开展基层调研、送教下乡培训。二是紧盯“两不愁、三保障”开展帮扶工作,投入扶贫资金20.3万元,严格按“六清”要求开展入户走访,帮助贫困户理清产业发展思路,发挥下派工作队员的作用。
(四)关于“统揽全局、科学用人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干部教师队伍建设,按人尽其才、人岗相适的原则进行岗位调配,充实教师队伍。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一)关于“理论武装有差距”的整改情况。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多形式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活动。组建全州党校系统教师联合教研组,开展教研活动。
(二)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的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任务,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述职报告内容,列入每年工作要点和计划,制定意识形态工作项目清单,坚持每季度开展舆情分析研判活动。二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学习机制,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基本知识专题学习研讨,把意识形态工作贯穿到党校各项工作中。
(三)关于“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发挥党校舆论阵地责任落实上有差距”的整改情况。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专题讲授意识形态工作基本知识,深化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理解和认识,充分发挥党校舆论阵地作用,大力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宣讲和科研工作,强化党校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发挥党校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阵地作用。
(四)关于“制度建设滞后,指导思想未及时更新”的整改情况。印发执行《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党委工作规则》,修订完善《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党委议事规则》《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入各类制度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
(五)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控机制不完善”的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细化舆情风险评估机制、突发事件舆论引导预案,印发实施《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加强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共红河州委党校意识形态学习制度(试行)》《中共红河州委党校意识形态工作阵地管理办法》《中共红河州委党校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试行)》《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应急工作方案》《中共红河州委党校舆情风险评估制度(试行)》《中共红河州委党校新闻发言人制度(试行)》。二是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网络舆情应急处置管控,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能力提升培训。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一)关于“干部人事工作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严格按规定做好干部人事工作。二是对返聘的退休教师进行解聘。三是严格按照规定向州委组织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二)关于“党内组织生活流于形式,质量不高”的整改情况。各党支部进一步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党员“政治生日”、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创新和丰富组织活动形式、载体,印发实施《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关于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一)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深入”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宣传人事工资政策,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管理与监督。二是严格执行学员管理制度,经常性对学员开展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畅通学员反映问题渠道。
(二)关于“学习‘走形’不‘走心’,存在形式主义”的整改情况。党委班子成员带头学习,真学、真懂、真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党校工作文件选编》理论学习测试。
(三)关于“好人主义依然存在”的整改情况。停止发放离退休人员节日慰问品,工会经费开支严格按规定执行。
(四)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整改情况。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违反规定发放的儿童节慰问品及时作清退处理。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的纪律执行宽松软”的整改情况。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运用“四种形态”的重要论述,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班子的团结和战斗力,制定实施《中共红河州委党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
(二)关于“落实公务接待不准饮酒要求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纪律规定,规范公务接待。
(三)关于“主要领导直接审批财务单据”的整改情况。从2018年9月开始主要领导不再审批经费票据。财务支出层层把关、级级负责。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一)关于“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意识不强,措施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季度至少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提高校党委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责任意识,对标对表开展工作。二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约谈工作不在状态、工作效率低的干部职工,激活干事创业精气神。
(二)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机制不完善,存在问题和风险”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风险排查,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制定实施《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办法(试行)》。二是修订完善课题经费管理制度,对违规报销费用作清退处理。三是取消第三方代收电信费用,由电信服务方直接开具发票。四是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五是取消研究生班考前培训费、报名费项目的收费。对省委党校要求向学员收取的费用全额代收上缴并公示。六是对后勤服务中心进行改革,使后勤服务中心经营管理符合相关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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